一、多少毒品判死刑
以下情形可以判处死刑:
(一)鸦片1000克以上;
(二)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四)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五)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六)吗啡一百克以上;
(七)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八)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九)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十)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
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一样,其构成应具备四个要件:
(一)毒品犯罪客体,即指我国《刑法》和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而被毒品犯罪所侵犯的有关对毒品进行管制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二)毒品犯罪客观方面,即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
(三)毒品犯罪主体,即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毒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和法律规定的犯罪单位;
(四)毒品犯罪主观方面,即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故意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及造成危害社会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三、毒品罪名有多少种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如下几种: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