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晚上,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学校停车场出口处,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行人陈先生由北向南横过道路,此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重型自卸货车前部猛地将陈先生撞出,造成陈先生受伤严重,车辆损坏。
陈先生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24年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队作出事故认定:郎某、陈先生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认为对方司机保险齐全,赔偿能力充足,要求合理的赔偿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于是家人就找到司机进行沟通,但是在沟通理赔过程中,肇事方司机把赔偿责任全推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又极尽全力想要少给赔偿款。
此时受害者家属才发现,原来自己低估了谈判的难度,找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于是家人找到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希望元甲律师能够用专业能力帮助他们拿到合理的赔偿款。
经元甲律师调查,郎某系车辆驾驶人,某商贸公司系车辆所有人,该商贸公司系郎某的用人单位,事发当时郎某系职务行为;保险公司1系该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险的承保公司,保险公司2系该机动车超赔险的承保公司。
对于这种有多个责任方的案件,元甲律师分析认为他们之间肯定会互相推诿,所以最佳的解决方案就是通过诉讼解决,把多个责任方全部列为被告。
在庭审过程又出现变故,商贸公司提出实际车主是祁某,祁某分期付款从商贸公司购买该车辆,所有款项付清后再过户,但是车辆已经实际交付祁某,双方属于买卖关系。肇事司机朗某也承认其受祁某雇佣,至此保险公司2辩称,超赔险由商贸公司购买,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其不应当承担责任。
针对被告方的观点,元甲律师进行了有力地举证说理,最终法院认定祁某和商贸公司属于挂靠关系。据此法院判决交强险、商业险、超赔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由祁某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帮助家属在事故同等责任下获得120万元赔偿款。
【案件亮点】
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成功将被告辩称的买卖关系证明属于挂靠关系,据此超赔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和挂靠公司对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1、索要三证一单:事故发生后积极找交警索要肇事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询问肇事方是否为挂靠车辆,掌握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分析被告的赔偿能力。
2、咨询专业律师:事故发生后尽快咨询律师,确保争取最大权益。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