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问题】

李某是某小区的业主,但平时不住在该小区内,而是把房屋出租给了别人居住,他认为自己房子都不是自己在居住,物业公司应该去跟实际住的人催收物业费。

问:李某是否应该缴纳物业费?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不能承担合同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均对业主产生约束力,因此业主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房屋实际使用人并非业主本人,如将房屋给亲戚朋友使用,或对外出租,则应当与实际使用人进行明确约定,由实际使用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否则,物业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业主承担缴费义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