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爱情散场,钱该何去何从?
2023年12月,经媒人牵线,张某与李某在亲友的祝福中摆了喜酒,红绸裹着的嫁妆抬进男方家时,村里的鞭炮响了足有半个钟头。2024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可婚后没多久,双方便各自外出打工,隔着千里的距离,联系逐渐减少,沉默最终取代了交流,成为这段婚姻的常态。
李家为了结婚支出彩礼、见面礼、人情钱等30余万元,张家也陪嫁了家具等嫁妆。如今婚姻走到尽头,这笔“感情账”和“经济账”该如何结算?
类似的情况并不罕见。在湖南永州,刘某与陈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举办了婚礼却未办理结婚登记。刘某花费3.8万余元购买了“六金”,并给付彩礼13.9万元,女方回礼15万元,陪嫁了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后因男方隐瞒重大疾病且检查结果不理想,陈某提出分开,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对簿公堂。

02 仅退款?法律上的“彩礼返还”规则
面对日益增多的彩礼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这类案件提供了更明确的裁判规则。
1.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还能要回彩礼吗?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在慈利县的案例中,承办法官彭旭向当事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说得很明白,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最终,经过法官和村干部等人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返还14.5万元彩礼及“三金”,张某则拉回自己的嫁妆。
2.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彩礼该退吗?
根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在永州的案例中,刘某与陈某虽举办了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因男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分手,双方协商退还7万元彩礼且已履行完毕,法院予以支持。同时,法院判决女方退回金器,男方退回嫁妆。
03 什么算彩礼?什么不算?
在河南一起案件中,小洋向小娜支付了88000元彩礼及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金吊坠,后又为其购买金手链、金耳环。此外,小洋还向小娜支付11000元用于房屋装修,两次转账合计4000元,并代小娜偿还花呗购手机款8781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金手链(2022年七夕购买)、金耳环(2023年5月21日购买)属于节日或特殊纪念意义时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不属于彩礼;小洋代还的手机花呗款、两次2000元转账,属于增进感情的消费性支出,亦不属于彩礼。
根据最高法规定,以下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04 嫁妆的地位:不只是陪衬
在彩礼纠纷中,嫁妆往往容易被忽视。但实际上,嫁妆在彩礼返还的计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永州案例中,法院不仅判决女方退回金器,还同时判决男方退还女方的嫁妆实物,若不能返还实物,则需返还相应价值的现金。在慈利县法院的案例中,张某始终坚持要回自己的全部嫁妆,最终也在调解协议中实现了这一诉求。
嫁妆作为女方家庭对新人的赠与,在婚姻无法维系时,理应考虑其归属。如果嫁妆是女方家庭出资购买且明确赠送给女方个人的,原则上应归女方所有;如果是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5 避坑指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彩礼嫁妆纠纷,律师提醒:
1.分清性质是关键。“见面礼”“改口费”、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特殊纪念日的礼物等,通常被认定为一般赠与,不属于彩礼范畴,分手时无需返还。
2.保存证据很重要。无论是彩礼支付凭证,还是嫁妆购买发票,都可能成为维权的关键证据。
3.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是确立合法夫妻关系的唯一途径,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旦感情破裂‘分手’,当事人无法享受到《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相互扶养义务等一系列法定权益。”
婚姻不是买卖,但当爱情落幕,法律的理性之光能帮助双方更公平地处理纠纷。
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都承载着两个家庭对新人的祝福和期望。当婚姻无法维系时,理性、公平地处理这些财物,也是对曾经感情的一种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