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5月30日22时4分,王某驾驶鲁牌轻型封闭式货车在昌乐县潍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潍昌路大石桥村,因操作不当,车辆撞向护栏,造成护栏、车辆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乐县XXX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后王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的护栏及交通指示牌等损失,共计赔付昌乐昌洁环卫有限公司10000元。王某为维修鲁牌货车所支出的维修费共计4500元。王某在紫金财险德州支公司处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业货运,保险期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

法院核心裁判要点
1.长期跑货拉拉接单,面向不特定客户收费运输,属于经营性营运;车辆出车频次、磨损、事故风险大幅上升,属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2.根据《保险法》第 52 条:车辆风险大幅提高,车主必须主动通知保险公司批改保单、补缴营运保费;未履行告知义务出险,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商业险。
3.投保时王某已签署免责告知文书,保险公司已尽提示说明义务。
律师建议
不少师傅觉得“货车本来就是拉货,不用改营运险”,这个想法大错特错:
自用拉自家货物 = 非营运;平台接单收费赚钱 = 营运,两类保费、承保风险完全不同;别为省几百块营运险保费,一旦出险,车辆维修费、第三方赔偿全部自行承担;长期跑货运平台,务必联系保险公司变更车辆营运性质,足额投保营运车险。
跑车养家辛苦,千万别因侥幸心理,一场事故掏空全部积蓄。合规投保营运险,才是给自己和家庭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