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墙面破损等问题时,都会下意识认为是物业公司失职,进而选择拒交物业费维权。


但这种维权方式真的合法有效吗?


近日,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案情回顾:


某物业公司与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某物业公司自2021年开始与唐某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唐某以房屋漏水物业公司未维修为由拒交物业费,自2022年开始至今四年未支付物业服务费,某物业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该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唐某提出的房屋漏水问题属于业主专有部分问题,并不在物业公司共有部分维修养护的物业服务范畴内,该问题与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唐某以此拒交物业费缺乏依据。据此,法院判决唐某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元甲律所温馨提醒:


广大业主需明确,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小区正常运营、维护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基础。业主不得以房屋专有部分存在质量问题等理由,擅自拖欠、拒缴物业费,否则将构成违约,需依法承担补缴物业费等法律责任。


若业主遭遇房屋质量瑕疵等问题,可根据房屋质保相关规定,向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责任第三方通过诉讼、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恪守合同约定,全面、规范履行公共区域维修养护、环境保洁、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义务,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积极回应业主合理诉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业主携手共建和谐有序、宜居舒适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