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业主朋友们,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答案很明确:应当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法律也划出红线: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不仅如此,《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长期拖欠物业费,最终可能对簿公堂。
那业主拒交物业费,可能面临哪些后果?第一,支付违约金。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违约金。第二,法院强制执行。物业公司起诉胜诉后,判决生效而业主拒不履行的,物业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拒不履行法律判决、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司法拘留。第四,列入失信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