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冲动离婚不可取,冷静期内寻转机。小罗与小邓因家庭琐事争吵后,赌气到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人并无原则性矛盾,遂耐心疏导,并依据《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时间,期间联合调解员多次介入。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二人重归于好。律师提醒:婚姻非儿戏,切勿因一时冲动轻言离婚。
案例二:抚养权之争,“儿童利益最大化”是底线。李某与陈某为争夺两个子女抚养权争执不下,父亲陈某甚至藏匿孩子、拒绝对方探望。法院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因素,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母亲,明确父亲探望权,并对藏匿孩子、拒绝探望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律师提醒:任何一方以不正当手段争夺抚养权,都可能得不偿失。
离婚案件3大法律要点:一、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但婚前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要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二、债务承担,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三、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降低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