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发“520”“1314”示爱红包、大额转账,妻子发现后能把钱全部追回来吗?
某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宋某与高某系夫妻,2009年结婚。2018年,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结识了乔某,双方发展成不正当关系。经查明,2020年5月至2025年6月期间,高某向乔某累计转账达38万余元,其中多次为“520”“1314”等包含特殊含义的金额;期间乔某也向高某转账20余万元。
宋某发现这段关系后,以高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乔某为由,将乔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庭审中乔某辩称:自己与高某2025年5月才发展为情人关系,此前的转账属于对方追求时的自愿赠与;双方还有合作开店、共同买车的款项,不属于赠与,不应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乔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他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乔某,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系无权处分,赠与行为无效,乔某据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考虑到双方在同一期间存在双向资金往来,应将全部往来整体核算、相互抵扣,乔某无法定依据获得的不当得利为18万余元。
法院最终判决乔某返还宋某18万余元。乔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元甲律师提醒: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经营投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为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擅自赠与他人的财物,无论是“520”“1314”的示爱红包,还是几十万的大额转账,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全额追回——追回的是全部,不是“自己那一半”。
发现异常转账及时保全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记录和聊天记录;把握三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及时起诉;金额大、取证难的,可申请法院调查令固定对方财产线索。守住家庭财产,法律不纵容任何背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