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法院依法审结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被告魏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8800元及相应利息。该案聚焦恋爱期间大额资金往来性质认定难点问题,具有典型普法警示意义。

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于2025年4月通过相亲网站相识相恋。2025年9月,被告以开店经营资金短缺为由向原告提出资金周转需求,经微信沟通确认后,原告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支付298800元。被告收款后在某市租赁门店经营男装店。

后双方感情破裂,原告多次催要涉案款项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98800元、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保全保险费500元、财产保全费2014元。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案涉298800元款项性质属于民间借贷借款,还是被告主张的赠与款项或合伙投资款。被告辩称,案涉款项系双方恋爱期间,原告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自愿出资的合伙经营款项,并非借款;同时主张因原告隐瞒自身已婚已育事实导致双方分手,涉案款项不应予以返还。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结合双方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可明确认定:被告主动向原告提出开店资金周转借款需求,原告随即询问款项性质并明确要求厘清借贷、赠与边界,坚持款项往来需清晰明确,被告亦作出借款合意回应,双方就涉案资金形成真实借贷合意。被告后续虽提及无需原告借款、可自行退款,但未实际返还资金,且无有效证据佐证案涉款项为赠与或合伙投资款。2026年2月23日,原告前往某市向被告催要款项,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综上,被告主张案涉款项为赠与、合伙投资款的抗辩理由证据不足,法院依法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魏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298800元;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6年2月28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0%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本案是恋爱婚恋期间大额资金往来引发民间借贷纠纷的典型案例,普法示范与社会警示意义突出。一是精准厘清恋爱资金往来法律边界。恋爱亲密关系不能成为推定大额款项无偿赠与的当然依据,法院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核心、以完整电子证据为支撑,精准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二是引导公众树立理性婚恋交往观念。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应当权责清晰、性质明确,坚持“事前说清、事后有据”,有效规避情感破裂后产生的财产纠纷,减少不必要的民事争议。

三是凸显电子证据的司法证明价值。本案中完整留存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认定借贷合意、还原案件事实的核心依据,充分体现了电子数据证据在民事审判中的关键作用,引导群众增强证据留存、依法维权意识。

元甲律师提醒

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到底是借款、赠与还是合伙投资,往往决定能不能拿回来。法院认定的依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靠的是证据——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资金用途说明,都可能成为定案关键。若当初转账时未明确性质、聊天记录又隐含模糊,维权难度会大幅上升;而相关电子证据存储在手机里,一旦自行删除或手机丢失,可能就再也调不回来。建议发现纠纷后立即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做完整固定,再决定如何主张。若您正面临恋爱期间大额转账追回难题,欢迎联系元甲律师,我们专注婚姻家事与财产纠纷,帮您把钱和证据一并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