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伤残鉴定,报告上写着“一处八级、一处九级”,你心里多少松了口气——总算有个说法。可等到保险公司给赔偿方案时,对方只按八级那一级算钱,九级像从来没发生过。你提出来,对方一句“就按最重的算”把你堵了回去。你可能不知道,就因为这一句话,赔偿就可能少掉几万到十几万。
多处伤残的赔偿,既不是简单相加,也不是只取最重的一项。
案例一,伤者同时构成七级和九级伤残,法院按七级基础系数百分之四十、九级附加百分之四计算,综合伤残赔偿指数认定为百分之四十四,最终伤残赔偿金接近七十五万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种常被“砍掉”的情形:因颅脑损伤同时落下肢体伤残和精神伤残。
案例二,伤者被评定为九级、十级肢体伤残,另有八级精神伤残,保险公司以“重复鉴定”为由拒赔,法院认定两类鉴定的依据与评价维度完全不同,不构成重复鉴定,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分别赔付十八万元和十八万四千元,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三,伤者一处九级、四处十级,另有九级精神伤残,法院进一步明确:肢体伤残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二者性质不同,可以同时主张,判赔八十四万元。
规则其实很清楚: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基础系数,其余等级作为附加指数累加,附加指数的总和通常不超过百分之十。
也就是说,等级每差一级,赔偿基数就差十个百分点,而残疾赔偿金是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赔偿年限计算,年限最长二十年——基数动一下,金额就是几万到十几万的差距。
更关键的是,鉴定环节自己必须做足:身上所有受伤部位都要查到位,特别是头部受伤的,除肢体功能鉴定外还应评估精神状态,遗漏一项,后面想补就非常困难。同时提醒一句,伤残等级一旦评低,后期主张几乎无法挽回,这份报告是后续所有赔偿项目的基础。
元甲律师提醒:
多等级伤残案件少拿的钱,往往不是算错,而是没主张。建议做三件事:
第一,鉴定前先把病历、影像资料理一遍,把所有可能致残的部位列清楚,一并提交鉴定机构;
第二,拿到鉴定意见后逐项核对等级与附加指数,主动计算出综合指数,不接受“只按最重一级”的口径;
第三,对保险公司以“重复鉴定”“单方委托”为由压价的,要求对方举证,不属于法定重新鉴定情形的坚决不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