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往往是离婚财产里金额最大的一块。一套核心地段的学区房动辄上千万,可一有争议,双方报价能差出几百万:一方说“市场不好、最多值八百万”,另一方查到同小区同户型的成交价已超过一千二百万。

房子归谁、按什么价折价、折价款怎么给——这几步错一步,少拿的可能就是几百万。

先说最容易吃亏的“定价”:一起案件中,双方对一套学区房的价值争议极大:一方主张市场价八百万,另一方提交了同小区近三个月的真实成交记录、中介挂牌价格,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一千一百五十万元,法院据此判决拿到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五百七十五万元折价款。可见房产价值不是谁喊得低就按谁算,关键是用成交记录、评估报告把价格“钉住”。

再看共同还贷的补偿:案件中,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价已上涨,法院按“共同还贷本息与购房成本的比例×房产增值×半数”计算,判令登记方支付补偿金六十八万余元。要特别注意,房产贬值时同样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贬值损失也要共同承担。

想把房产算清楚,有三件事必须做:

第一,把出资与还贷的来龙去脉理清——首付是谁付的、婚后共同还了多少本息、有没有用婚前财产置换,这些直接决定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能分多少;

购房合同、转账凭证、还贷流水、装修票据都要成套留存,婚前共同出资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还要拿出共同购房约定与出资证据,否则出资很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只能要回本金。

第二,争“定价权”——不要接受对方的单方报价,用同小区真实成交记录佐证、申请司法评估把价值定下来。

第三,早保全、早筹划——立案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被低价变卖或悄然过户;同时结合子女抚养、居住需要,评估是争取房屋所有权还是拿折价款更有利。

元甲律师提醒:

离婚纠纷中,房产的“定价”和“出资认定”,往往比房子归谁更值钱。同样一套房,报价差几百万、出资性质认定不同,结果天差地别。建议做三件事:

第一,梳理房产脉络——购房时间、登记情况、首付出资来源、婚后还贷明细与共同出资证据,形成资产清单;

第二,用成交记录与司法评估把房屋价值固定,别被对方的低价主张带偏;

第三,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被转移变卖,并结合子女与居住需要选择最有利的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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