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离婚诉讼后,法院会向双方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如实填报名下房产、存款、理财、股权等财产,并书面说明不如实申报将承担“少分或不分”的法律后果。
可对方填回来的表格里,几乎全是空白——明明收入不低、持股经营,却“没什么可报的”。很多人就此以为,对方藏得深、自己没证据,只能认了。
事实上,不如实申报本身就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后果很直接。
有案件中,一方收到申报令后填写提交并签署保证书,却仍隐匿财产;另一方申请法院调查令后查出未申报的存款、理财达五十万元,另有两百余万元的大额取现、转账无法解释去向,法院据此认定构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隐匿部分依法判令少分。
还有高额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约七千万元,一方在起诉后将四千余万元转至母亲账户,辩称是受托理财,却拿不出书面协议、对账记录;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全部流水后戳穿谎言,法院认定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返还全部四千万元,并在分割时对其少分。
情节严重者把房产低价过户给亲属、把一千二百万元存款分五十多笔转到父亲账户,法院最终判令其不分,九成以上共同财产归另一方,并承担对方律师费、诉讼费。
想撕开这层账,靠的是三招。
第一,用好财产申报令这个抓手——它不是走形式,对方申报不实、前后矛盾,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第二,申请调查令全面调取——银行流水(含已销户账户)、证券交易记录、房产与车辆过户档案、公司股权变更内档、理财账户,逐一核对每一笔大额资金的去向;只看账户余额远远不够,要看资金流向。
第三,尽早保全——在起诉前或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查封房产,固定资产现状,避免“赢了官司拿不到钱”。需要提醒的是,法院会区分正常家庭消费与恶意转移,所以举证重点要落在“无正当理由、无合理凭证、时间节点敏感(如接到起诉状副本前后)”的大额资金流转上。
元甲律师提醒:
婚内转移的手段越隐蔽,越需要专业调查来还原。建议做三件事:
第一,婚前婚后都要有意识地留存财产线索——工资与经营收入、房产车辆、证券与理财账户、公司持股情况,形成基础清单;
第二,诉讼中充分发挥财产申报令与调查令的作用,把大额流水逐笔核对、固定证据;
第三,对已发现的转移迹象立即申请保全,情节严重的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