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逆行被撞身亡,司机逃逸,元甲助其获赔

发布时间:2020-04-03

刘某系郭某雇佣的司机,2017年8月20日刘某在收到郭某的指派在驾驶车辆工作过程中,与冯某某(冯先生的父亲、郭某的丈夫)发生事故后逃逸,造成冯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

事故发生前,冯某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美满,多次评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事故发生后,致使冯某某死亡,给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痛苦,给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因为冯某某事发时属于逆行,且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而且没有驾驶证。家属担心我方会承担较多的事故责任,并且担心肇事司机逃逸后无法获得赔偿。

最终在家属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法院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虽然肇事司机逃逸,但交强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判定郭某作为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通过申请执行等手续,最终家属拿到了应有的赔偿,且肇事司机也被判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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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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