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生事故得元甲相助,北京立案获满意赔偿

发布时间:2018-12-19

 

2016年8月25日,在京藏高速张家口方向,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唐先生驾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唐先生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唐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唐先生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脾切除、双肺挫伤等伤害,因事故发生在河北省境内,唐先生想在河北省内起诉,后经朋友介绍,来到元甲,起初是想进行简单的咨询,最后被我们律师的专业所打动,决定委托我们。

在元甲律师团队的努力下,得以在北京立案。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被告个人极其不配合,多次变更送达地址,元甲律师坚持不懈,想方设法找到被告。且唐先生的户籍为农村户口,经过元甲律师团队的努力,成功的将其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口。最终,在唐先生和元甲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唐先生获得三十多万的赔偿款,让唐先生和家人高兴不已,特送来一面锦旗,也是元甲的1310面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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