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车祸,免鉴定以十级伤残的标准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7-11-30

2017年11月29日,收到委托人巩女士爱人送来的第1008面锦旗。

64岁的巩女士在去公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医院协会右安门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巩女士腕关节骨折、小指骨折。巩女士一直担心自己的伤情以及后遗症,也不知道自己能评几级伤残,于是想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赔偿事宜。

几经比较后,最终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在元甲律师团队和受害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免鉴定以十级伤残的标准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最终获赔115000元。

巩女士及家人非常感激,特让其爱人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优秀律师
魏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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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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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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