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惨遭多次事故,委托元甲喜获80万赔偿

发布时间:2017-11-27

2016年11月18日,罗先生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正沿路边行走准备进行事故处理时,被后方两车追尾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其中一辆车负主要责任,另外一辆车负次要责任,罗先生无责,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北京市朝阳急诊抢救中心救治。

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罗先生胸3、4、5椎体骨折,颅骨骨折、双肺挫伤、右肩关节脱位(手术),右肱骨近端骨折(手术)、左腓骨近端骨折等多处受伤。罗先生一直担心自己的伤情以及后遗症,也不知道自己能评几级伤残,于是想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赔偿事宜,对比后选择元甲律师事务所。

经鉴定,此次事故构成罗先生一处VIII级伤残,一处X级伤残。在元甲律师团队和受害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要回赔偿款80余万元,让罗先生及家人兴奋不已,特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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