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31

2018年1月30日,收到委托人樊女士爱人送来的第1020面锦旗。
樊女士在2016年11月6日发生交通事故致锁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当事人都是借钱治疗,所以后期特别想和解,元甲专业律师就尽快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和解金额,樊女士为了尽快拿钱同意了保险公司和解金额,就因为司机不配合去保险公司签协议,家属退一步同意在保险外不再向司机索要任何赔偿,但司机仍然不配合签协议。
元甲律师和樊女士沟通,不要为了快而把自己的合法权益拱手让人,该走法律程序时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案子只能走诉讼程,在元甲律师的争取下,法院按照北京城镇标准判决支持了27万余元的赔偿,司机需另行再承担4967元。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元甲律师团队和受害人的共同努力下,樊女士的赔偿款由最初和解金额的10万到判决的27万余元,让樊先生及家人感激不已,特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