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通事故负主责,元甲律师助力获赔14万余元赔偿

发布时间:2022-03-31

2019年11月7日,收到委托人送来的第2008面锦旗。

2018年7月19日,张先生在东城区北京站西街落客区入口处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进行了责任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车方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总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张先生右侧胫骨平台骨折等多处受伤。

张先生一直担心自己的伤情以及后遗症,也不知道自己能评几级伤残,于是想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赔偿事宜,后经过比较后委托元甲律师事务所,张先生的伤情后经鉴定构成一处十级伤残。

在元甲律师团队和受害人的共同努力下,张先生获得14万多元赔偿,特送锦旗一面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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