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从评不上到力争两处十级,委托元甲,快速获赔35.7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2-03-31

2020年7月9日,收到委托人肖先生送来的第2303面锦旗。

2019年6月13日,陈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通合庄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的肖先生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肖先生左踝关节骨折、左足舟骨骨折等。肖先生在医院住院时就委托了元甲律所,从指导其办理出院手续、准备证据材料,到先前评不上伤残,后期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

元甲律师迅速通过网上立案,因疫情期间,法院不组织线下开庭,故通过线上的方式积极推进案件进展,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元甲律师为肖先生争取的赔偿金额与起诉金额相差不大,最终同意调解方案,法院出具调解书,肖先生也在很短的时间里拿到了赔偿款35.7万元。

为表示对元甲律师的感谢,肖先生特送来锦旗一面。

优秀律师
魏绍杰

魏绍杰

  • 咨询顾问
  • 专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领域

付洪志

付洪志

  • 鉴定专员
  • 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张来柱

张来柱

  • 外勤专员
  • 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愁万绪
姓名:
电话:
案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