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7
2024年7月21日18时,在北京市通州区某路口附近,申某某驾驶小型客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苟先生撞伤。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认定:申某某为全部责任,苟先生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苟先生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本起事故导致苟先生右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等多处伤情。
苟先生的妹妹去年因为交通事故纠纷委托给了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对于元甲律所团队处理事故理赔案件的结果,苟先生的妹妹非常满意,并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很不幸,苟先生在今年出了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就通过妹妹找到了元甲律所团队,因为有之前的经历和家人的强烈推荐,很快就委托给了元甲律所,希望我们快速帮其解决赔偿的问题。
元甲律师也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接到案件后及时沟通,指导当事人补充材料,4天就准备齐了理赔材料。
在伤者准备材料期间,元甲律师和保险公司沟通伤残问题,帮助伤者争取到了免鉴定评残!
伤者准备好材料6天后,元甲律师帮助伤者与保险公司谈判和解,双方成功签署和解协议,快速帮助伤者拿到了赔偿款24万元。赔偿金额超过了伤者的心理预期,伤者对赔偿金很满意,并亲自为元甲团队送来锦旗!
案件亮点
1、时间最短化:伤者住院期间委托,结案后及时和伤者沟通材料问题,4天准备好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6天签署和解协议。
2、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伤者十级伤残,免鉴定获赔24万元赔偿款!
【律师建议】
1、及时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无论伤势轻重,务必第一时间就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务必保留所有医疗报告、发票、检查结果等文件。
2、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处理:建议咨询交通事故律师,能帮您评估赔偿范围,并指导如何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因不熟悉流程或条款而错失权益。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