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4
“我老公在外面养了小三,还给了她60多万,那些钱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啊!”冯女士坐在接待室里,情绪几近崩溃,她说:“我看到那些转账记录的时候,心都凉了。那是我们一起攒的钱,他却拿去养别人!”
更让她愤怒的是,丈夫曾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王某要求返还这笔钱,但在案件即将判决时又撤诉了。冯女士意识到,如果她不主动站出来,这笔钱可能永远都追不回来。她既愤怒又无助:“难道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我们的钱被第三者拿走吗?”
一、困境:丈夫起诉又撤诉,第三者坚称“被欺骗”
冯女士与张先生于2007年结婚,2022年11月因感情破裂调解离婚。离婚后,冯女士才发现,婚姻存续期间,张先生与王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陆续向其转账共计64万余元。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年,张先生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王某要求返还这笔钱。然而,在案件即将判决之际,张先生却突然撤诉了。冯女士质问丈夫,得到的回答却是:“算了,不想折腾了。”
冯女士彻底怒了:“你不想折腾,但那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你凭什么替我做主?”她意识到,丈夫的撤诉意味着这笔钱将永远无法追回。冯女士决定自己起诉,但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丈夫的不配合,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

二、破局:锁定“赠与合同无效”,公序良俗是底线
冯女士找到我们后,律师团队迅速研判案情,确定了“赠与合同无效”的诉讼策略。
第一步:固定证据,锁定赠与事实
律师指导冯女士收集了张先生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电子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聊天记录中,张先生多次以“老婆”“宝宝”称呼王某,转账备注也充满亲昵用语。银行流水显示,仅2022年7月,张先生就通过杭州银行账户分5笔向王某转账100万元(后王某返还50万元,剩余50万元计入总金额)。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向王某赠与款项的事实。
第二步:明确法律依据——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
律师指出,张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冯女士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不仅侵犯了冯女士的财产权,更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第三步:逐一驳斥第三者的抗辩
庭审中,王某提出了多项抗辩:①“我被张先生欺骗,不知道他已婚”;②“部分款项是张先生做美容的费用”;③“我也为张先生花了5万多”;④“这100万可能是张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律师逐一反击:
关于“被欺骗”:不论王某是否知晓张先生已婚,都改变不了赠与行为发生在张先生婚姻存续期间且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实;
关于“美容费”:王某无法举证证明款项用途,张先生亦不认可;
关于“我也花了钱”:王某自愿为张先生购买物品,与本案赠与返还无关;
关于“婚前财产”:王某无证据证明100万系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且张先生本人亦认可系夫妻共同财产。
三、结果:法院全额支持,第三者返还64万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张先生赠与王某644400元的行为无效,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冯女士644400元。
冯女士拿到判决书后,如释重负:“这笔钱终于追回来了,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为了表示感谢,冯女士特意送来锦旗。

给遇到婚姻纠纷的人三点建议:
1、发现配偶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果断起诉,不要等
很多原配发现配偶出轨后,因羞耻、愤怒或“不想家丑外扬”而犹豫不决,结果错失了追回财产的最佳时机。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一旦发现配偶有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咨询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2、证据是追回财产的核心,微信聊天、转账记录一个都不能少
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中的亲昵称呼、转账备注中的“老婆”“宝宝”等字眼,成为证明“不正当男女关系”和“赠与事实”的关键。建议原配在发现出轨后,第一时间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必要时进行公证。
3、不要被“第三者不知情”的说法迷惑,公序良俗不以“知情”为前提
很多第三者会辩称“我被欺骗了,不知道他已婚”。但从法律上讲,无论第三者是否知情,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违背公序良俗,该行为即应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你也遭遇类似困境,一定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