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评不上到力争两处十级,快速获赔35.7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22

2019年6月13日,陈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通合庄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的肖先生发生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肖先生左踝关节骨折、左足舟骨骨折等。肖先生在医院住院时就委托了元甲律所,从指导其办理出院手续、准备证据材料,到先前评不上伤残,后期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元甲律师做了大量的工作,所有材料齐备之后,迅速通过网上立案,因疫情期间,线下法院去不了,故通过线上的方式积极推进案件进展

开庭时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元甲律师为肖先生争取的赔偿金额与起诉金额相差不大,最终同意调解方案,法院出具调解书,肖先生也早日拿到了赔偿款3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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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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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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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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