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小区内将建造会所”来吸引购房者,会所属于共有部分吗

发布时间:2025-01-17

听说上海市某小区的规划中存在会所设施,景色美、设施多、福利好,还包括了室外游泳池。消息一出,引得很多市民纷纷拿下一套这样的“梦中情房”。

可眼瞧着会所建好了,但是却被开发商租给了某商业银行、某租房中介公司等。全体业主不干了,本来就是冲着有会所才买的该高档商品房,凭什么被开发商给租出去了!于是上海市某小区的业主委员将上海市xxx置业公司(开发商)诉至法庭。

原告业主委员会称,xxx置业公司当年开发建造的该小区是带会所的高档商品房居住小区,因此价格上就高于同地段的其他房屋。根据xxx置业公司向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小区有相应的会所;其次,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也能证明有会所,但在房屋竣工之后,xxx置业公司却擅自将属于小区配套设施的会所租赁给了他人使用,这严重损害了小区所有业主的生活环境,更是导致该小区房屋市场价格的升值空间受到了影响,原告认为,被告xxx置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当返还承诺的会所。

被告xxx置业公司辩称,原告所称的会所部分的产权,登记在被告名下,登记的用途为商用,被告拥有该部分房屋的合法产权,整个小区原本也不存在原告所称的会所。

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的会所在建设时明确的用途确实为商业用房,在小区共有面积分摊时也没有被纳入公共的分摊面积中。小区业主与xxx置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虽然约定了小区有会所,但该会所的产权并没有约定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该部分的产权登记在被告的名下,被告作为权利人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中是否有会所?

这需判断是否将会所部分摊进了公摊面积中。

如果未算进公摊面积,且开发商能够出具会所建筑面积部分的独立产权证,则证明开发商拥有会所部分的产权,反之则无。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会所及其用途,则开发商无权单方面进行变更,否则会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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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张旭

  • 主任律师、金牌培训讲师
  • 张旭律师作为元甲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成员之一,为全国多家大型央企、国企、私企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企业类型包括物业公司、供暖公司、地产公司等。 主要负责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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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

李维

  • 律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物业部主任
  • 精通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物业领域纠纷、公司领域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为全国多家大型央企、国企、私企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李维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历经多年风雨、稳步发展,专业的律师团队、综合化的服务领域、公司化的管理体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负责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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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娥

张世娥

  • 律所主任、资深办案律师
  • 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企业合同纠纷、物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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