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甲案例】业主8年拒交物业费:垃圾车噪音扰民、妨碍交通!
 
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长年为北京丰台区某小区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但是却面临着个别业主长时间拖欠物业费的棘手问题!尤其是其中一家业主拖欠物业费长达8年之久,物业公司催缴多次无果,对此无计可施。
 
故物业公司负责人慕名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物业团队寻求帮助,经过元甲律师对物业费账目进行仔细核对,发现该业主王先生,自2013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5日,这长达8年期间一直未缴纳物业费!
 
元甲律师与业主王先生多次沟通均无果,业主给出自认为非常充足的理由,称“小区一直采用垃圾直运方式进行垃圾清运,每天将需要清运的垃圾桶全部集中到物业公司指定的消防车道内,距其休息的卧室直线距离15米,早晨5、6点钟进行垃圾清运作业。垃圾清运产生扰民问题,所产生的噪音导致无法入睡,垃圾清运过程中遗撒物品,造成小区道路路面斑驳、污秽,破坏了小区环境,长时间堵占消防车道,妨碍车辆正常通行”,王先生拒交物业费的态度十分强硬。
 
和解谈判无果后,元甲律师决定将案件诉至法院,同时准备了充足的证据材料。庭审中,元甲律师列举事实和现场照片证据,对业主王先生的说法进行一一驳回:
 
1、垃圾清运时间在早上8点,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垃圾清运操作时间15分钟左右,不会产生交通堵塞;
 
3、路宽4米,垃圾桶只有50厘米宽,现有的摆放方式不会阻碍车辆通行,且道路是单行线,消防部门每年会巡检,并没有要求整改;
 
4、垃圾地点与业主王先生家地址直线距离30米,不存在其所述问题,业主就是以借口不交物业费。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支持了元甲律师的诉求,认为业主王先生所述内容“占消防车道、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噪音扰民”等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但关于诉讼时效问题,2013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14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已超过诉讼时效。
 
所以法院最终判令业主王先生支付给物业公司自2015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的物业费以及相应违约金。

 
法官提醒:
 
关于垃圾清运产生噪音影响正常生活,垃圾遗撒物品破坏小区环境,垃圾桶长时间堵塞交通等问题,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单位,应该提供充分反映意见的平台和途径,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协调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并积极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为小区业主提供专业优质的物业服务。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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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物业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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