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长期空置,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25-04-03

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很常遇到的一个情况:业主认为“房子我没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特定理解,也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考验。

某小区业主也是持上述观点拒绝交纳相关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与其进行数次沟通,摆事实、讲道理,但还是无果。

业主这种长期不交物业费的行为,不但侵害物业公司的权益,也会影响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是对所有按时缴纳物业费业主的不公。作为小区的物业公司,选择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准备证据材料进行起诉,维护自己和全体业主的权利。

元甲律师通过专业调查,逐一收集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证明与催缴物业费等关键证据,同时向法官明确物业费的缴纳义务与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业主全额支付相应期间的物业费用。

律师提示

1、物业公司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交纳物业费是法定义务。

2、业主通常不能随意拒绝交纳物业费,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费标准或服务有异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并在此期间继续按规定缴纳物业费。

即便是有证据证明房屋处于空置状态,它仍然占用了小区的土地资源、公共设施资源等。这些资源的维护和更新成本需要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分摊。此外,空置房屋同样享受着小区环境改善、设施更新等带来的间接利益,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937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939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优秀律师
张旭

张旭

  • 主任律师、金牌培训讲师
  • 张旭律师作为元甲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成员之一,为全国多家大型央企、国企、私企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企业类型包括物业公司、供暖公司、地产公司等。 主要负责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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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

李维

  • 律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物业部主任
  • 精通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物业领域纠纷、公司领域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为全国多家大型央企、国企、私企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李维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历经多年风雨、稳步发展,专业的律师团队、综合化的服务领域、公司化的管理体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负责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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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娥

张世娥

  • 律所主任、资深办案律师
  • 擅长领域:主要集中在企业合同纠纷、物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诉讼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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