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8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日13时10分,在迁安市滨河社区南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女士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与杨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猛烈碰撞,致李女士受伤、两车损坏。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与李女士负同等责任。
事故当天,李女士被送往迁安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20天,诊断为:急性中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肋骨骨折等,医疗费用花费3万余元。
【委托元甲】
事故后,李女士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却得到“不构成伤残”的结论。对方保险公司据此提出远低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方案,无法覆盖她因脑部重伤、多处骨折所带来的长期康复支出、误工损失及巨大身心痛苦。
身体尚未康复,赔偿又陷困境。事故近5个月后,深感无助的李女士决定委托专业律师。经多方比较,她最终选择了在交通事故赔偿、尤其伤残鉴定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案件结果】
元甲律师团队接手后,高度重视李女士的伤情,尤其关注其颅脑损伤的潜在长期影响。律师仔细研究全部病历,凭借类案处理经验和医学背景,判断自行鉴定结论可能存在偏差——复杂颅脑损伤需更权威、全面的评估。
元甲迅速协助李女士联系了更具公信力的司法鉴定机构,并在专业指引下完成深入检查。2024年1月12日,《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结论发生根本逆转:李女士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并获评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该结果成为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关键依据。
基于新鉴定报告,元甲律师全面精准计算了李女士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女士共计27万余元!
李女士对此办案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一面表达对元甲律师的感谢与认可:专业敬业 不负重托 优质服务 律师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