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4
客户赵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路上,本来想抄个近道穿过马路,不料车道上快速驶来一辆小轿车,躲闪不及,赵女士被小汽车撞到在地导致受伤,事后赵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交警队认定,本次事故赵女士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同时赵女士因骨盆骨折住院治疗,因为自己负主要责任,在伤病理赔上发生了难题,无论是车主还是保险公司,都不认可高额赔偿。
事后,赵女士联系到元甲律所,希望能够帮助改判责任,并能够争取赔偿。元甲办案团队,接到客户案件,迅速成立了多人专案组,分工收集证据。同时根据经验判断,赵女士的伤情大概率可以达到了评残标准,协助其整理资料,在伤情鉴定期内帮助其进行伤残鉴定,最终确定为十级伤残。

鉴定结果拿到后,元甲谈判组优先沟通,找到对方司机及保险公司谈判,保险公司一看是我们元甲找到的他们,直接答应和解,最终双方敲定,由保险公司支付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9.8万元,帮助客户赵女士获得远超期待的赔偿,事后她非常认可元甲办案团队的服务能力,特别送上一面精心设计的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