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0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8日中午,内蒙古S304线672公里处,一声巨响划破了公路的平静。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行驶中突然侧翻,车身失控滑向对向车道,与徐先生驾驶的津XXXX号货车发生碰撞。霎时间,金属撕裂、玻璃破碎,两车严重损毁,现场燃起大火,道路一度中断,徐先生不幸当场身亡。
【委托元甲】
徐先生不仅是货车司机,更是于女士的丈夫、三个未成年子女的父亲、年迈父母唯一的儿子。他的突然离世,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深渊。
"他才34岁,是整个家的顶梁柱……"于女士哽咽难言。年迈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三个年幼的孩子还不真正理解"死亡"的含义,却再也等不到父亲回家。
在悲痛与无助中,2023年12月,于女士带着三个孩子和年迈的公婆,毅然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为徐先生的身故寻求法律上的公正,争取更多赔偿款。
【火速出击,取得关键进展】
事故发生后,初步调查显示徐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很有可能将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这一初步结论让原本就悲痛欲绝的家属更加焦虑——如果被认定次责,赔偿金额将大幅减少,这对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元甲律师深知,责任划分直接关系到后续赔偿的多少。元甲律师团队立刻奔赴内蒙,反复勘查现场,调取全部证据材料,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多轮专业沟通,从车辆行驶轨迹、道路条件、对方车辆严重违规等多个维度,提出了充分的法律意见和证据支持。
经过元甲律师的不懈努力,2024年1月,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终认定:对方司机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徐先生在事故中无责任!
这一认定结果为后续赔偿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
【争取更高的赔偿标准】
基于这份无责认定,元甲律师立即展开下一步行动——赔偿标准的认定。
徐先生虽是农村户口,但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保险公司坚持按内蒙古农村标准计算,但元甲律师认为可以通过完善的证据链,证明应适用赔偿标准更高的天津市标准,于是提起诉讼。
2024年9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诉请:按照天津市标准,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100万元;徐先生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范围内赔偿526519元。总额超过152万元的赔偿!

【车损案的顺利推进】
徐先生生前所在的车辆运输队,在见证元甲律师的专业能力后,于2024年10月同样委托元甲律师事务所处理车辆损失赔偿。
凭借事故全责认定的坚实基础,元甲律师顺利推进财产损失索赔。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损失金额后,法院判决徐先生驾驶车辆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共计161842元。

【专业创造价值,责任成就正义】
在这起错综复杂的交通事故中,元甲律师通过精准的责任认定争取、专业的法律分析、完善的证据组织,实现了从责任划分到赔偿金额的全面胜利,为徐先生家属争取到超过152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为运输队挽回16万余元财产损失,两案总计赔偿超过168万元!
车队老板还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赠与元甲律师:专业敬业 正义化身 尽心尽责 律师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