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8
2024年11月1日0时21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阜安东路口处,崔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东行驶,刘女士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双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刘女士受伤、手机损坏。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亚运会大队认定:崔某承担全部责任,刘女士无责。
事故发生后刘女士被送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接受治疗,本起事故导致刘女士胸椎压缩骨折、腰椎压缩骨折等伤情。
【委托元甲】
刘女士刚开始自行跟对方保险公司谈赔偿,保险公司对刘女士的伤残等级和其他费用持有异议,只同意按照十级伤残赔偿和解结案,并且有很多费用是不予认可。
刘女士自己不懂该如何去争取权益,于是选择了委托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希望元甲律师帮助她与保险公司快速达成和解,争取更多赔偿。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接受刘女士委托后迅速研判案情,办案人员拿着刘女士的医疗理赔材料及片子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多次沟通协商,并带着当事人刘女士前往鉴定机构,成功评上了九级伤残。
最终保险公司认可了该鉴定报告的伤残等级、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多项费用损失,元甲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刘女士拿到了31.4万余元的赔偿款!
【案件亮点】
1、时间最短化:本案从提交材料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到当事人银行卡收到赔偿款全程只用3个月时间。
2、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当事人自己谈和解,保险公司对伤残持有异议只同意给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十级残就是十几万赔偿款)元甲律师帮刘女士拿到31.4万元赔偿款,比律师介入之前多争取到十几万赔偿款!
【律师建议】
1、及时就医并保留医疗记录:无论伤势轻重,务必第一时间就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务必保留所有医疗报告、发票、检查结果等文件。
2、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处理:建议咨询交通事故律师,能帮您评估赔偿范围,并指导如何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因不熟悉流程或条款而错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