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己理赔,获赔3.3万,委托元甲获赔1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2-03-31

2020年5月20日,收到委托人李先生送来的第2100面锦旗。

2018年12月19日,郑某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北京市顺义区天北路花园西街路口时与骑自行车的李先生发生交通事故,郑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李先生腰椎压缩骨折等多处伤。在委托元甲律所前,李先生与对方保险公司沟通过,仅赔偿他33000元,听闻元甲律所很专业,信任的把案件交给元甲律师处理。

接受委托后,元甲律师积极与鉴定机构法医沟通安排李先生做伤残等级鉴定,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接下来元甲律师积极指导李先生准备农转非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李先生拿到赔偿款19万余元,李先生十分满意,特送上锦旗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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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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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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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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