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北京市元甲律所物业部律师接待了一位北京市某小区物业经理的咨询,是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管道老化等原始建筑设计出现的历史问题,由于这些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产生了负面情绪。
前几日,北京市元甲律所物业部律师接待了一位北京市某小区物业经理的咨询,是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管道老化等原始建筑设计出现的历史问题,由于这些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产生了负面情绪。
物业公司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了相关的判例,认为元甲律所关于物业合同纠纷的案子很有经验,遂来到律所进行了咨询,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出面处理矛盾纠纷。
于是元甲律师来到该小区,和业主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拿着类似案件的判决给户主进行了讲解。
关于主管道等类似情况,元甲律师先给小区的业主进行普法,重点讲解了关于物业服务管理包含的内容。
关于物业的物业管理包含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2.公共绿化、水景、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对于户主反馈自己家被主管道淹的情况,元甲律师和业主也耐心地进行了讲解:
第一,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没有定期疏通,户主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是物业公司责任,可以根据财产损失联系物业协商进行赔偿。如果是某些业主私自改动管道导致其他业主受到损失,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则该侵权行为后果应由私自改动管道的业主承担与物业公司无关。
第二,如果是业主行为不当,乱扔垃圾等不良使用行为,导致管道堵塞影响到其他业主不能使用,应由侵权业主直接承担财物损坏责任。
第三,如涉及财产损失,有明确的侵权方,该侵权行为与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应另行诉讼解决。此时业主应及时协助查明原因,并不能因为侵权方的行为而不缴纳物业费。
我们同时也告知了物业公司对于小区设施及主管道等方面的维护应尽的义务,也要对侵权行为协助查明原因,并列举了相关法条。
如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又如《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经过元甲律师的耐心讲解,此时业主也明白了,物业服务范围是有限的,需要彼此协助,彼此谅解,才能共筑文明社区。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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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物业领域纠纷、公司领域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为全国多家大型央企、国企、私企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李维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历经多年风雨、稳步发展,专业的律师团队、综合化的服务领域、公司化的管理体制,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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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律所高级合伙人、部门负责人、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会委员,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通物业领域纠纷、合同纠纷、债...